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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佤族及佤族学者联谊会章程 |
第一章 总则
一、在京佤族及佤族学者联谊会(以下简称联谊会)是在京沧源县、西盟县佤族同胞及在京佤族学者和想了解佤族的各界人士的共同愿望,也是展现佤族文化的一个窗口和平台。说白了就是佤族在北京的一个家。广泛联络在京佤族及想了解佤族各界人士的一个开放的群众性民间组织。
二、联谊会的宗旨是为在京佤族和外界提供一个直接的交流的平台,增进乡情友情,促进家乡和外界的交流沟通,繁荣发展。
三、凡在京佤族及在京佤族学者和想了解佤族的各界人士,承认本会章程,均可是本会会员。
第二章 组织机构
四、设立理事会,负责联谊会的组织、管理和活动。
五、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和理事组成。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三到五名,秘书长一名,理事若干名。
六、会长、副会长和理事由理事会议民主推选产生。
七、理事由会员推荐。凡热爱家乡,热心佤族事业,在某一方面有代表性的人士可作为理事后备人选。会长、副会长及理事名单报驻京佤族联络处和思茅市临沧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章 组织活动
八、每年民族节期间,组织一次在京佤族及各界人士共同联谊活动。
九、奖励和资助在京高等学校就学的佤族学子。对学业和品行优秀的,给予奖学金的奖励;对生活困难的,归于助学金的帮助。
十、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专题联谊活动,为家乡建设和发展牵线搭桥,多做好事、实事。
十一、登记和联系在京佤族和想了解佤族的各界人士定期编印联系手册。
十二、对在京佤族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咨询和帮助。
十三、建立网页,联络在京佤族及在京佤族学者和想了解佤族的各界人士,发布有关信息资料。
第四章 经费管理及使用
十四、多方筹措资金,除州政府给予的资助外,接受在京佤族及各界人士的资源捐助,接受企事业单位的赞助和捐赠。
十五、经费使用范围和额度由理事会集体协商确定,由会长审签。 PB
十六、经费使用情况每年在理事会上公布,接受全体理事和在京佤族会员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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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附录
十七、本章程解释权归理事会
十八、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在京佤族联谊会组织成员名单 顾问:赵富荣 周植志 罗之基 聂锡珍
会长:陈国庆
副会长: 艾芒 鲍光明 常玉明 陈美英 赵立明 艾林 陈依蓉
秘书长: 艾芒
副秘书长:赵薇 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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